5.在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批准程序方面,《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2024年农村可以自建房了吗
1. 2024年,根据新的村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各地对村民建房的具体管理措施存在差异。2. 实施办法首先强调了规划的保障性,规定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必须依法确保宅基地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得到合理安排。
3. 其次,实施办法提出了用地指标的保障措施,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为符合条件的村民自建房用地计划指标提供保障。
4. 实施办法还设定了用地标准,规定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自建住房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同时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也需遵循省人民政府的规定。
5. 在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批准程序方面,《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村民应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材料。经集体讨论和公示后,再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6. 审核通过后,村民将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为了简化手续,乡镇政府应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申请受理窗口。
7. 《办法》还明确了农村住房设计图纸的要求,规定建设二层以上住房的村民应选用政府提供的设计通用图集,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乡镇政府需核查施工是否按照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
8. 此外,实施办法加强了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要求,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乡村建设工匠提供免费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并发放合格证书。
9. 在村民建房时,应从工匠名录中选择工匠,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0. 最后,实施办法强化了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的环节,要求村民自建房竣工后,乡镇政府应组织人员实地核实房屋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和设计要求。
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稳定农村“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宅基地使用,合理流转,提高宅基地资源利用效率,杜绝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房。
在新政策里面,农民可以退出三权。三个权利分别是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这三个权利分别对应着农民对于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还有整个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权利和利用土地来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这对于农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变化,很多农民不需要在农村居住,这就导致了农村宅基地大面积抛荒,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不过新规里规定,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可将这三权让渡给政府,从而获得一定的补偿金,这样可大大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另一个新规便是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了,不过主体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过户,否则这宅基地买卖合同就不成立,在法律上也不认可宅基地主体变更的,另外,购买宅基地的主体必须要把户口先迁入宅基地的所在地才可以,绝不允许非宅基地户口所在地的人购买宅基地,国家相关部门对这方面还是抓得很严的,如果没有这条限制,那农村宅基地的改革便沦为新的资本抢地大战了,这违反了我国进行宅基地改革的初衷。
在新政策里面,农民申请宅基地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了,只需向村委上报申请,政府同意后便可拥有自己的宅基地,这对于申请这一方来讲是非常便利的。农民可以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即使多建一些房屋,也不会被当作是违规建筑被拆,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便可正常使用房子。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大体上在这三方面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整体上而言,对于农民来说,这宅基地新规是偏向友好的,总体上来讲是考虑到了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和自己权利的维护的,所以当今之下,我们是要利用好农村宅基地新规,结合自身的优势去发展壮大自己,让自己的生活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请问新《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宅基地有何规定?
【土地估价师考讯】答: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宅基地达到标准的也不得买住宅。但对由于房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做处理,但房屋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退出多余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还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没有宅基地的,也不得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之间调剂,经批准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